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征集内容
展览征集内容设置五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商业类、多媒体类、摄影书类。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8日
(应广大参赛影友需求,灰度影像特此代理打印参赛作品。灰度影像代理投稿截止8月3日)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展览拟入选作品200件,其中金质典藏作品8件,银质珍藏作品16件,铜质收藏作品24件,优秀作品152件。主办方有权根据来稿实际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主办单位将为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
金质典藏、银质珍藏和铜质收藏具体分为:
1.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金质典藏作品3件,银质珍藏作品5件,铜质收藏作品7件;
2.艺术类:金质典藏作品2件,银质珍藏作品4件,铜质收藏作品6件;
3.商业类:金质典藏作品1件,银质珍藏作品3件,铜质收藏作品5件;
4.多媒体类:金质典藏作品1件,银质珍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3件;
5. 摄影书类:金质典藏作品1件,银质珍藏作品2件,铜质收藏作品3件。

征稿细则
1.浙江籍或长期在浙江工作、学习、生活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所用拍摄器材不限。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超过10件(组照按照1件计算)。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6-12幅)。单幅作品须在2020年5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0年5月1日之后创作。
3.展览鼓励新人新作,倡导摄影创作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展现个性。
4.投稿者应实名投稿,谢绝署网名;除多媒体类作品外,每件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
5.投稿者可依据作品选投各类别,为避免数据混乱,同一件作品切勿重复投送不同类别。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支付稿酬,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展览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在浙江文艺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在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官方平台公布入展名单。
9.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0.展览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用于与本次展览相关用途,不另行支付报酬。
11.凡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等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摄影展览和历届省展、浙江纪实摄影大展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凡在历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以及“浙江树人出版奖”等国家和省出版类奖项中获奖或提名的摄影书均谢绝参加。
12.广大摄影人创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情形。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纸质投稿:
1)适用于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商业类作品。
2)规格尺寸要求(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 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 32厘米×20. 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
3)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4)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放置于组照作品首页,每幅作品请自行黏连,防止顺序错误;单幅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费用说明
1~10张,200元
11~20张,400元
以此类推(含邮寄费)
代理投稿联可扫下方任意二维码咨询
